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会(下称基金会)是香港一个注册非民间组织,贵州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的一所大学,贵州大学助学金(下称助学金)是向本科学生提供的经济援助。
一、目的
向国内高考成绩优秀,已经获得贵州大学录取,但来自省内外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经济援助,使他们可以完成大学四年的本科教育。
二、资助对象
来自西部贫困地区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申请资格
申请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的同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证明申请人所属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完成本科学业、并且有所居住地区政府开具的相关证明。
2.高考分数超过所在省份(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重点大学最低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的分数40分以上,按照标准分数计算超过60分以上。
四、资助金额
每位同学每年资助学费和膳宿费6000元人民币。
五、评选程序:
由贵州大学各学院代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表连同基金会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每年9月学校开课后,执行委员会根据基金会的要求,在同学名单内,首先找出一批符合基金会条件的候选同学,然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同学提交的家庭背景资料和经济情况,向同学居住地区有关单位进行核对,草拟一份不超过六十位候选人的名单,呈交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然后再呈基金会董事局考虑,经过董事局研究以后,一份确定45人的名单。
六、评选准则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作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
2. 评选中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 申请人除学业成绩优秀外,还需要特别注重个人品德,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促进心怀祖国、服务社会。
七、申请程序
1. 由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评。
2. 经所属院系推荐后,填写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家庭所在地有关单位出示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呈交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执行委员会处理。
八、监察机制
由省、市、学校领导和专业人士代表、基金会代表组成“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委员的运作工作。除提供专业意见外,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出席人数不少于总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会委员每年向基金会董事局递交一份回顾、前瞻和财政报告。
基金会代表定期和不定期资助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进度,与学生处保持联系,以便了解同学是否有其它困难。
如果发现家庭经济情况与所呈资料不符或者同学学习不够努力、品行不良,大学有权利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终止助学金建议.因取消助学金资格所空缺的助学金名额,可由大学提出填补建议。并且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管理委员会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商议,报请基金会董事局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助学金资格:
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者。
2. 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
3. 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4. 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5. 将助学金挥霍浪费者。
九、申请发款程序
大学需定期每月,发放适量款项给受资助学生作生活费,以及监察他们是否有滥用生活费用。大学提供无偿行政和后勤支援,并进行财政管理。
获资助的同学,需要亲笔签署确认已收取助学金收据,每人攥写一份个人简介和致基金董事局的谢函,每年向基金会呈交一份年度学习报告.
受资助的学生需要签署一份道义协约,同意完成学业后,如经济能力许可,会通过捐赠方式资助有需要的学弟、学妹。大学需协助受资助的同学成立贵州大学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同学会,负责组织和推动回馈社会活动。
十、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三日